医药代表职业发展走向规范化
作者机构:北京青年报社
出 版 物:《中国卫生人才》 (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6-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摘 要:近段时间,陕西、江西、河北等地出台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对医药代表的接待流程规范。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提出医疗机构应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实行预约接待。确需在非接待日接待的,须提前报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在医疗机构内接触医药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