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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阶段性保证担保研究

作     者:连胜 

作者机构: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11期

页      面:151-15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阶段性保证担保 开发商 银行 房地产销售 

摘      要:在当今购房模式下,房屋由开发商建成并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大多数购房者在支付完首付款后,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余款。此时,需要三方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购房人将购买的房屋预抵押,并向银行支付开发商对购房者的按揭贷款的保证担保。由于商品房未建成,无法进行抵押登记,只能进行抵押权预告登记。在实践中,这种期房销售的交易惯例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问题。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部分问题将更加显著。本文重点阐述房地产阶段性担保的背景和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原因,并从银行和开发商两个不同的视角列举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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