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中的地方主体及其责任问题研究
Study on the Local Main Responsibility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lan for the Formulation of Party Regulations作者机构: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出 版 物:《党内法规研究》 (Research on Intraparty Rules and Regulations)
年 卷 期:2024年第3卷第2期
页 面:58-71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研究”(18ADJ003)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别委托项目(重大)“十个明确的深刻内涵及其内在联系研究”(22LLMLA005)
摘 要:推动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规治党、高质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政治任务和行动自觉。地方党委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法定责任主体,是规划纲要制定实施的基础问题库、重要资料库。随着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推动依规治党精神落实于地方党的建设,地方应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指引下,为规划纲要实施厚植政治、理论和实践基础。其主要努力方向包括提升学习宣传规划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厘清规划纲要实施的地方责任、实事求是编制地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计划以及扎实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