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川财规[2024]1号)
作者机构: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
出 版 物:《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17-1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市场主体 政府性基金 水库移民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 暂停 征收
摘 要: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综[2017]17号)第一条规定的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政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