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常见争议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139-1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2004年9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首次给予了实际施工人法律保护。2018年10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此制度进行了完善,于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必须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2020年12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对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细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现有规定及解释仍然不能应对错综复杂的案例情形,多地不同法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混乱现象,诸如实际施工人行使权利的要件是哪些、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如何、工程价款范围如何界定等问题在现有法条及司法解释中尚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将围绕系列问题展开实证分析及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