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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平台版权侵权的免责逻辑及注意义务——兼谈腾讯诉抖音侵犯《云南虫谷》著作权案

The Logic of Exemption and Duty of Care from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n UGC Platform:Also on the Case of"Tencent *** for Infringement of the Copyright of Yunnan Worm Valley"

作     者:徐济宽 XU Jikuan

作者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80 

出 版 物:《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dition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40卷第2期

页      面:139-14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XW038) 

主  题:数字经济 网络平台 著作权法 用户侵权 归责原则 

摘      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已成为时代发展趋势,以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为代表的UGC平台成为其核心动能。然而,我国对此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不足之处,尤其是用户侵权行为频发、平台注意义务不明、归责原则与免责界限不清等,国内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亟待完善。结合“云南虫谷案,从注意义务内部确定与外部履行两个面向出发,进一步厘清注意义务、平台责任以及主动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从事前过滤义务的明确、事中监测义务的设计以及事后治理义务的具体程度三个维度,明确注意义务的法定化思路与平台免责的逻辑闭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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