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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批复(国函〔2024〕40号)

Official Reply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renhot-Zamin Uud Economic Cooperation Zone between China and Mongolia

作     者: 

作者机构:国务院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22-2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主  题:公路口岸 经济合作区 中蒙边境 二连浩特市 边防部队 货运通道 批复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请示》(商资发〔202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合作区中方区域面积9.03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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