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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3号)

作     者: 

作者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出 版 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21-25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金融监督管理 财产保险 水务局 保险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实施办法 实施方案 综合执法 

摘      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各省级财产保险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74号)及《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粤应急规[2021]2号),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推广工作,促进保险机构做好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健全完善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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