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据中介制度及其启示
EU Data Intermediation System and Its Enlightenment作者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江苏南京211189
出 版 物:《情报理论与实践》 (Information Studies:Theory &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47卷第4期
页 面:197-202,15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公共数据权益分层构造及其合理利用研究”的成果 项目编号:23CFX015
主 题:数据中介 数据共享 数据治理法 数据要素市场化 欧盟
摘 要:[目的/意义]欧盟数据中介制度是旨在通过技术、法律或其他手段在不确定的数据权利人与数据需求者之间建立以数据共享为目的的商业关系的服务,对于激发我国数据要素潜能,助推数据要素市场化具有积极借鉴意义。[方法/过程]通过欧盟《数据治理法》立法说明和新闻报道探寻欧盟数据中介制度发生的背景以及主要创新,通过对《数据治理法》的规范分析探究数据中介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案例分析数据中介的基本形式,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数据中介制度的借鉴路径。[结果/结论]借鉴欧盟数据中介制度相关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数据中介制度应从探索数据中介服务新形式、强化对数据中介服务机构的信任以及推动制定数据互操作性标准三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