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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的孩子要保官

作     者:陆春祥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学习之友》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59-60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保官 人事制度 刑事犯罪 宋孝宗 

摘      要:宋孝宗淳熙六年,有一天,洪迈发牢骚讽刺本朝死板的人事制度:我因为大礼恩泽,要给一岁的儿子保官,材料送到吏部后,他们把材料转给我所在饶州的有关部门,并要求我在保官的材料内说明以下问题:被保人有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是不是曾经补官过又被罢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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