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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中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

作     者:王仲羊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出 版 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40卷第1期

页      面:101-109页

学科分类:030604[法学-侦查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层级化保护机制研究”(23XJC8200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智慧司法时代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研究”(23SKGH026)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度重点课题“智慧警务中数据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SHZLZD2301)。 

主  题:刑事侦查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处理 合法性基础 

摘      要: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是指处理个人信息所依据的正当法律理由,属于侦查中干预个人信息权利的前置性要件。然而,在数据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侦查机关陷入了超期存储、重复利用、片面使用、重量轻质四种行为误区,致使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存疑。通过分析现行规范可知,侦查中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在性质上属于概括授权条款而非特别授权条款,在表述上应采取正向授权方式而非反向禁止方式,在结构上应遵循多元基础而非一元基础。在制度设计上,在侦查中应形成个人信息处理的二元合法性基础,以“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作为法定基础,以“取得个人同意作为意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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