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当事人之权利保障——兼论“以档卡人”问题之解决
Rights Protection of the Person Involved in Personnel Files:Also on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Using Personnel Files to Hinder the Flow of Talent作者机构:安徽理工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淮南232001
出 版 物:《档案学通讯》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83-9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基 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研究”(AHSKQ2020D122)
摘 要:用人单位扣押人事档案,不予办理辞职手续,影响了职工合法流动的权益。人事档案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记载的个人信息关涉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益,具有物权与人格权双重属性。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应依法赋予人事档案当事人知情权、异议权与更正权、利用权、请求档案转移权、赔偿权、申诉权与诉讼权。人事档案管理应由“政策之治转向“法律之治,构建人事档案查阅、人事档案保管时效等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