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义视域下哈佛大学教育博士学位变迁
Changes in the Doctorate Degree in Education at Harvard University from Perspective of New Institutionalism作者机构: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曲阜273165
出 版 物:《黑龙江高教研究》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42卷第4期
页 面:96-102页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高校文化资本与高等教育发展及变革研究”(编号:BIA200196)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山东省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监测与保障机制研究”(编号:SDYJSJGC2023038)
摘 要:新制度主义为解读哈佛大学教育博士学位制度的变迁提供了一个崭新视角,教育博士学位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其产生、发展和变迁无不受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和影响。美国社会的实用主义,哈佛大学教育博士学位相关主体(教育学人、校长、师生群体等)的利益诉求和群体观念,大学组织自身的学术至上理念、高度自治理念和追求卓越的价值观等,都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当两种制度的关系表征为耦合和统一时,制度呈现相对静止的均衡化态势;当两种制度的关系表征为对立冲突甚至矛盾不可调和时,制度变迁随即发生。顺应美国实用主义思潮,教育博士学位诱致而生;契合相关主体利益诉求和群体意识,教育博士学位发展壮大;而实践性与学术至上理念矛盾加剧导致教育博士学位遭受合法性危机,同时高度自治理念为制度变迁提供现实可能;变迁后的双轨制学位格局多元兼容,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学术性与实践性、单一性与多样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