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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变迁逻辑与实践理路

The Evolutionary Logic and Practical Paths of Law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n New China

作     者:郭小东 GUO Xiaodong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出 版 物:《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24年第33卷第5期

页      面:74-8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基  金: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理学研究70年回理与评析”(19AFX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普法 法治宣传教育 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治传播 智慧普法 

摘      要: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伴随着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法治宣传教育经历了法纪宣传教育新起点、法制宣传教育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新时代三个阶段。在新中国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演进逻辑:在概念范畴上,从“法纪宣传教育到“法制宣传教育,再到“法治宣传教育;在宣教模式上,从运动式的“政治动员型到常规化的“政府主导型,再到科学化的“双向互动型;在功能目标上,从“破除封建陋习、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到“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加强依法治理,再到“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社会;在宣传方法上,从“传统普法模式到“网络普法模式,再到“智慧普法模式。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与方式方法多重演进的背后是法治中国建设模式与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转型。纵观70余年的伟大历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取得了重要成就,而且也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分类指导与突出重点、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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