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关联关系”混淆的适用范围研究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Scope of Trademark Association Confusion作者机构: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0084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100033
出 版 物:《武陵学刊》 (Journal of Wuling)
年 卷 期:2024年第49卷第2期
页 面:68-7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背景下政府数据开放的权益配置与模式研究”(21BX051)
主 题:商标关联关系混淆 商誉 商标质量保障功能 消费者购买决策
摘 要:关联关系混淆使商标权人的商誉处于危险境地,应当予以禁止。但实践中,关联关系混淆规则的适用范围并不明确,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关联关系语义具有模糊性;二是关联关系混淆规则的价值定位具有局限性;三是关联关系混淆规则的底层理论具有片面性。商标关联关系混淆规则的适用依据在于消费者基于对不同主体间关联关系的误认而对商品的质量等信息作出错误评估,其购买决策因此受到影响。实践中,商标权人证明商标关联关系混淆成立不仅要证明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质量信息存在误认的可能性,还要证明使用者对标识的使用可能对商标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