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工钓饵行政监管责任及其法律适用
作者机构:贵州省兴义市市场监管局
出 版 物:《市场监督管理》 (MARKET REGUL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87-88页
主 题:谷物类 不法商人 非法利益 微生物性 有毒有害物质 活饵 监管责任 物质量
摘 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垂钓活动日益受到人们的喜爱,垂钓使用的饵料日渐丰富,大致可分为活饵、谷物类饵料、假饵、人工钓饵。活饵是以蚯蚓、泥鳅等动物的活体为饵,谷物类饵料是以谷物、玉米等植物果粒为饵,假饵是用塑料或金属等制成的小鱼、小虾为饵,人工钓饵是以各种动物性、植物性、微生物性原料为基础,辅以添加剂,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用于垂钓活动的饵料产品。活饵、谷物类饵料、假饵对环境污染和钓获物影响都较小,人工钓饵由于混入了添加剂,诱捕能力更加强大,受到广大垂钓者的喜爱,但是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追求非法利益降低成本,使饵料中带入了有毒有害物质,影响钓获物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水体环境,对人工钓饵的行政监管责任日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