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1953年北京实施劳资协商会议制度的历史考察
A Historical Review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bour and Capital Consultation Conference System in Beijing from 1950 to 1953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100091
出 版 物:《当代中国史研究》 (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年 卷 期:2024年第31卷第1期
页 面:141-151,M000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摘 要:北平解放后,中共北平市委就对如何调节劳资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为调节劳资关系,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党和政府决定在全国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制度。为此,北京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在全市私营企业中建立起劳资协商会议制度:“五反运动前,已普遍建立了劳资协商会议制度,缓和了紧张的劳资矛盾,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五反运动期间,劳资协商会议制度短暂中断;“五反运动后,劳资协商会议制度重建,缓解了“五反运动中再度紧张的劳资关系,促进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劳资协商会议制度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而终结,其对新型劳资关系的构建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