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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为质押物的强制执行公证争议问题研究

作     者:蒋若然 

作者机构: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出 版 物:《中国公证》 (China Notary Journal)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30-3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物的担保 质押物 人的担保 保证担保 争议问题 金融机构 担保品 不动产 

摘      要:一、股票作为质押物与其他担保品相比的特殊性按照我国担保相关法律规定,对债权提供担保可以有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保证担保),以及其他约定方式的担保。对于物的担保种类较为多样,金融机构一般倾向于以不动产、股票、保证金等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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