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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作     者:张兴利 王韦迪 张向澳 

作者机构:河北省承德县公证处 唐山师范学院 

出 版 物:《中国公证》 (China Notary Journal)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42-4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夫妻财产约定 公证机构 证据效力 协议公证 法治环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财产共有制 约定制 

摘      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以及权利义务事宜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第三人更容易接受,在夫妻财产共有制和约定制并存的法治环境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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