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独创性标准的构建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北京京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科技传播》 (Public Communication of Science &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24年第16卷第3期
页 面:105-108页
学科分类:05[文学]
摘 要: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是判定著作权侵权的前提,但法律对此规定模糊,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短视频不同于长视频,其独创性标准应单独构建。通过案例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探究短视频独创性标准。独创性须满足独立创作和一定程度的创造性条件。在认定短视频是否具有创造性时,可从素材和主题的选择、拍摄素材的方式方法、文案、后期制作四个方面考虑,如果四个方面中至少一个方面达到了创造性要求,那么该短视频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