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监管模式的转型:主体、对象与路径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Model of Qualification Continuing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in the New Era: Subject, Object and Path作者机构: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南京211816
出 版 物:《继续教育研究》 (Continuing Education Research)
年 卷 期:2024年第4期
页 面:1-6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7[教育学-成人教育学]
基 金:2021年江苏省高教学会成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新时代继续教育监管模式创新研究”(编号:CJY-3)
摘 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才培养形式,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其特有的优势。进入新发展阶段,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的监管模式也应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在监管主体方面,教育主管部门是当然的主体,在其主导下吸收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监管的对象应当实现从招生、培养到就业的全过程监管,此外,学历继续教育的经费使用也应纳入监管范畴。在实现路径上,既要加强学历继续教育监管的顶层设计,构建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监管体制,也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