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集团内公司股份支付计划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出 版 物:《中国税务》 (China Tax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67-7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股份支付 个人所得税 纳税地点 非上市公司 应纳税额 权益工具 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
摘 要:公司在涉及股份支付安排时通常需要考虑员工被授予权益工具的退出机制,即员工将以何种方式实现权益工具的增值。如果集团内有公司是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期权将是一个比较好的授予工具。因此,对于为集团内的非上市主体提供服务的员工,也有可能被授予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或期权。类似业务涉及的会计和税收问题包括:提供股份的上市公司和接受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否扣除股权激励支出,如能扣除应由哪一方扣除,扣除金额如何确定;员工取得股票或者期权,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纳税地点在哪里,等等。本文通过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帮助财税工作者实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