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权的实施困境及纾解——兼论检察侦查权改革
A Study on the Difficulties of Prosecutorial Organs Exercising the Voluntary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ve Power and Solutions:Also on the Reform of Prosecutorial Investigative Power作者机构:上海大学法学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犯罪研究》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27-3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秩序统一原理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研究”(项目编号:22FFXB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自行补充侦查权是中国语境下检察侦查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定位下具有独特的诉讼价值与制度功能。但是,立法的缺失和现实的掣肘导致自行补充侦查权在实践中未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激活这一休眠的检察侦查权,不仅是检察监督本位之思考,还是检察工作现代化之所需。从强化检察侦查权监督性的视角出发,分析自行补充侦查权的实施困境及成因,应当着力从规范化设计、侦查能力建设、协作与制约双向模式三方面探索自行补充侦查权的改革进路与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