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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构: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金律的再思考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Rethinking the Moral Law of“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Do Not Want”

作     者:郭佳楠 Guo Jianan

作者机构:郑州工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中国人民大学数字人文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出 版 物:《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45卷第1期

页      面:68-76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基  金:郑州工商学院科研创新项目“基于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红色文化传播现状与策略研究”(2023-KYZD-01) 

主  题:道德金律 正义 仁爱 互惠 

摘      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金律是迄今为止被人类所接受的最为广泛的道德准则之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意涵主要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讲究平等,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要强加给别人。当前,学界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道德金律常常在伦理责任、利己主义倾向、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方面存在价值争议,并以此来分析这一道德金律的历史局限性:从正义伦理角度看,它未能解释如何处理非平等互惠性问题,同时也没有明确阐释无论我希望别人如何对待我,我的义务是否都是义务的问题;从仁爱伦理角度看,它似乎没有增加人们对仁爱适用正确情境的理解,亦即没有从根本上激发出人们实施仁爱的内在力量。基于此,结合当今话语情境与时代特征,我们更多需要在平等互惠的共识上使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道德金律,进一步明确彼此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积极构建“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价值观格局,增强集体意识、类意识,以提升全体社会成员自爱、爱人的道德素养,进而发掘其时代意义,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实现其价值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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