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时“军委旧址在辣斐坊”的结论不能轻易否定
作者机构:江苏常州市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宣传部
出 版 物:《上海党史与党建》 (PARTY HISTORY AND PARTY BUILDING IN SHANGHAI)
年 卷 期:2003年第1期
页 面:44-45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6[历史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上海 工人 第三次武装起义 “军委旧址在辣斐坊” 中国
摘 要:1987年9月16日,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党史办经一年多调查,在第42期上发表文章:(后简称).该文认为,1927年周恩来等同志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时,中央军委不可能在法租界辣裴坊设立办事处,因为辣裴坊是1927年10月才开始建造,于1928年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