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对“革命外交”的因应--以1929年中英法权交涉为例
Britain's Response to“Revolutionary Diplomacy”--The Case of Sino-British Extraterritoriality Negotiation in1929作者机构:武汉大学历史学院430072
出 版 物:《民国档案》 (Republican Archives)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136-14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0304[历史学-世界地区 国别史]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0602[历史学-中国史] 0603[历史学-世界史]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蓝浦生使华时期资料整理、译介与研究”(21CZS078)阶段性成果
摘 要: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进入撤废治外法权的阶段,对英国提出取消治外法权的照会。英国的政策是尽量延长治外法权存续的时间,但亦要对中国作出有限度的妥协。英国一开始仅同意就改进治外法权制度进行协商,谋求使中国同意逐渐撤废治外法权,要求中国先提具体方案,并研究了多种应对中国单方面废约的方案。在确信国民政府不会断然撤废治外法权后,英国同意进行谈判,以尽可能维持在上海等重点地区的治外法权,并获得充分的司法保障。事先得到英国谅解后,国民政府发布了至多是部分废除治外法权的特令,并以外交部宣言的方式,满足了英国的要求,因此英国未对特令作出激烈反应,两国随即正式开始法权谈判。在此过程中的妥协与坚持,奠定了随后两年间中英法权谈判的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