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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地下水修复目标上限值(风险管制值)的建议

Suggestion for setting upper limit values of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targe values

作     者:马杰 MA Jie

作者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重质油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102249 

出 版 物:《环境工程学报》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年 卷 期:2023年第17卷第11期

页      面:3474-3477页

学科分类:082803[工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2177042,2187833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基金专项(2462022QNXZ006)。 

主  题:污染地块 场地修复 地下水修复 修复目标值 风险管制值 修复效果评估 风险管控 风险评估 

摘      要:修复目标值是评判场地修复是否合格以及修复后地块能否安全利用的唯一标准,因此制定合理的修复目标值对于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和安全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部分污染场地需要同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然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制定的指南标准尚未发布。少数项目制定的地下水修复目标值过于宽松,无法保障地块的风险可控和安全利用。因此,建议借鉴土壤环境管理的思路,制定一个类似于“土壤管制值的“地下水修复目标上限值(风险管制值)。该值的制定不能只基于风险评估计算的结果,而应充分考虑每种污染物各自的理化性质、迁移转化归趋机制、环境赋存特征、健康和环境风险、国外同类标准的取值、检测方法的准确度和成本、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力争做到合规合法、科学严谨、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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