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207号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玉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理解与参照——生态破坏损失整体性认定和要素系统化修复
Understanding and Reference of Givil Public Interests Litigation Case of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Proeuratorate,Jiangsu Province,Prosecuting Wang Yulin on Destroying Ecology——Holistic Determination of Ecological Destruction Loss and Systematized Renovation of Elements作者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61-64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指导性案例 民事公益诉讼 参照适用 环境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生态破坏 抗诉
摘 要: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207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选编过程本案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没有抗诉、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推荐该案例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备选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