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工智能对裁判说理的辅助价值和实现路径
The Auxiliary Value and Realization Path of Judici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Judgment Reasoning作者机构:浙江大学浙江杭州310058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2024年第45卷第1期
页 面:111-12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81104[工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工学] 0835[工学-软件工程] 0811[工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基 金: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之江青年专项课题“数字法治背景下生成式大模型技术对裁判说理的辅助价值”(课题编号:24ZJQN064Y)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智慧司法背景下犯罪嫌疑人社会风险的大数据评估方法研究”(项目编号:21CFX0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较之于裁判结果预测,我们更应关注司法人工智能的辅助说理能力。司法人工智能定位于裁判说理的辅助地位,在于算法的解释技术难以满足司法公开的要求,推理过程难以对接庭审的复杂辩论,推理的方法也难以改造成司法推理的方式,以上局限决定了司法人工智能难以独立完成针对裁判结果的说理任务。人机间更合适的定位应当是由法官承担说理责任,机器予以全面辅助。人工智能的辅助价值体现在为结论寻求充分的理由,集中于提升文书写作的水准。生成式大模型等新技术的出现,提升了司法人工智能辅助说理的能力,技术实现的方法具体包括实体方面提供更为充分的大小前提素材,形式方面提供文书写作的规范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