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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大监督助推文明养犬

作     者:杜凯波 

作者机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出 版 物:《浙江人大》 (Zhejiang People`s Congness Manazine)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70-71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社会公共秩序 伤人事件 基层社会治理 人大常委会 养犬 丽水市 文明 

摘      要:近期,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被咬伤至肾挫裂等恶犬伤人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文明养犬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早在2020年5月,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依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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