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向的意义”与韦伯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Gemeinter Sinn"and Max Weber's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作者机构: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佛罗里达大学社会学系
出 版 物:《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Fujian Tribune)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111-1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化实践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研究”(22&ZD193)
摘 要:马克斯·韦伯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吗?如果是,他又是什么样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关键在于“个人和“解释。借助于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对韦伯的立场进行深入的分析。韦伯笔下的“个人是“有意义的个人,而韦伯所说的“有意向的意义并非某种单一层面的固定含义,而是一种“意义关联。在解释层面,这种形态的“个人以两种形式参与解释:通过构成性方式参与物质因素的建构,借此间接参与解释;或个人通过意向性解读直接参与解释。正是韦伯的“意义关联以及由其导向的意向性解读使得韦伯成为一名方法论个人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