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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格物致知”论

作     者:杨建华 

出 版 物:《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t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1990年第6卷第2期

页      面:63-68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主  题:“格物致知” 先秦文化 认知方式 致知 著名人类学家 先秦人 互渗 列维 观物取象 直观性 

摘      要:先秦文化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发祥之源,在这片汪洋浩荡的源头中,潋滟折射着当时人们对世界意义、社会秩序、生存方式等睿智的见识。这些见识经过不断地汇合、凝聚、升华,最后形成了一种二元交合型的文化精神①。这一文化精神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认为,它除了同先秦文化所发生的地理、经济、社会诸文化背景直接相关外,还同先秦人的“格物致知的认知方式有密切联系。本文目的就在于细致考察先秦格物致知的具体方式以及它是如何通过这种致知方式而形成二元高合型文化精神的。原始人的“原始思维局限于最近的感觉所及的环境,即人们能够思索的仅是他们直接感受到的东西或现象。(《德意志意识形态》)由于各种思维的直观性,因此在观察事物、解释世界时,往往要借助具体形象的帮助,或者类比、或者附会、或者替代。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将这种思维方式称作“互渗律的方式。他说:“在原始人的思维的集体表象中,客体、存在物、现象能够以我们不可思议的方式同时是它们自身,又是其它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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