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出 版 物:《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年 卷 期:1993年第18期
页 面:29-32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主 题:省级风景名胜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旅游事业 省级重点文物 周公庙 地区经济 地域经济 人文景观 楼观台 天台山
摘 要:陕政发[1993]42号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南宫山等十六处风景名胜区为我省第二批省级风景胜区,现予公布(名单和简介附后)。我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风景名胜资源十分丰富。积极开发和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对于我省旅游事业和地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和建设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资金上给予应有的扶持,搞好规划、保护、开发和建设,开展资源保护、环境卫生、安全游览、文明管理等达标活动,使风景名胜区在发展旅游事业、扩大对外开放、振兴地区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