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越线责任追究法律制度之完善
Improvement of legal system of accountability for crossing the red lin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作者机构: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西宁810007
出 版 物:《黑龙江环境通报》 (Heilongjiang Environmental Journal)
年 卷 期:2024年第37卷第2期
页 面:148-150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出发,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使生态破坏恢复与环境污染防治得以相辅相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具有特殊性和保护的迫切需要,而《环境保护法》与有关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并未侧重于生态破坏恢复。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越线责任追究制度,使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能够得到有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