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的机制和原理
The Mechanism and Principles of Source Governance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24年第42卷第1期
页 面:49-6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2&ZD199)“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及其创新机制研究” 贵州省法学会重大课题(GZFXZDO01)“党建引领新时代贵州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研究”
主 题:诉源治理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党政体制 党支持司法
摘 要:“诉讼爆炸现象发生后,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诉源治理的理念被提出并成为司法政策。基层法院参与诉源治理,主要通过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不同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司法建议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来保障。在矛盾纠纷的不同阶段,法院参与诉源治理的角色预设有所不同。然而,诉源治理面临一些实践困难:基层法院敦促其他机构协同配合的效果不佳,其他机构在法院主导下化解纠纷的主动性不够。“诉源治理的成功典型,是“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一码解纠纷在线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其本质是在政法委的推动下,创生新的组织平台,并在新平台上聚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资源。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不是法院,而是党委、政府。这种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模式,发挥了党政体制的优势,生动鲜明地体现了党法关系原理。诉源治理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参与并从中受益,这充分彰显了“党支持司法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