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何以不能获得逻辑谓词的地位
Why Cannot“Existence”Obtain the Status of a Logical Predicate作者机构: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南京211171
出 版 物:《湖北社会科学》 (Hubei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3年第12期
页 面:96-102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4[哲学-逻辑学]
基 金:南京晓庄学院高层次培育项目
摘 要:非存在悖论是说不存在的东西是存在的,这当然是不可接受的。分析哲学家们分析了引起这一悖论的两个原因:一是出于对无意义的担忧而否定空名的存在,二是将“存在一词当作逻辑谓词。针对这两个原因,他们指出必须将名称的意义和所指区别开来,并且重申了康德关于“存在不是谓词的观点。弗雷格认为,存在不是对象的性质,而是概念的性质;罗素认为存在不是对象的性质,而是他称之为命题函项的性质。奎因继承和完善了弗雷格和罗素的工作,同样否定存在是对象的性质,甚至他不再使用“性质这一术语,而是致力于澄清“a存在这个说法的含义所在,这便是奎因的“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的本体论承诺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