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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罗尔斯的“融合”为何不可能——以反思布鲁德尼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阐释为线索

Why is the“Fusion”of Marx and Rawls Impossible——A Reflection on Brudney's Interpretation of Marx's Political Philosophy as a Clue

作     者:刘日明 王美乐 LIU Riming;WANG Meile

作者机构: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出 版 物:《社会科学》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31-40,6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30504[法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法学] 0101[哲学-哲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0105[哲学-伦理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文明观研究”(项目编号:23&ZD032)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马克思 罗尔斯 布鲁德尼 历史唯物主义 政治建构主义 

摘      要:从21世纪开始,西方学界出现一股融合马克思与罗尔斯的潮流。作为罗尔斯的后学,布鲁德尼在承继政治建构主义的基础上,尝试从人的观念来融合马克思与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其“融合方案以政治建构主义为基础,将其所阐发的罗尔斯政治建构主义的显著特征,即正义环境、人的观念与反思平衡纳入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从历史唯物主义及其本体论变革的意义上看,这种“融合是不成功的,至少存在以下局限:“正义环境不是人类永恒的事实而是特定历史的产物,是历史性生成的结果;作为建构前提的“人的观念缺乏相应的社会现实和历史性;“反思平衡依赖于“合理而又合乎情理的人而非“感性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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