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及时代意义
On the Basic Connotation and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Heluo Legal Culture作者机构:洛阳市司法局河南洛阳471000
出 版 物:《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uoy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39卷第1期
页 面:1-7,3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河洛地区是我国最早进入文明形态和国家形态的区域,孕育了我国最早的法治元素,诞生了河洛法治文化。河洛法治文化是河洛制度文化的基本内核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法治文化的源头和主干。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核心价值,礼乐政刑、四位一体的治理结构,以德为先、德主刑辅的法治理念,明刑弼教、明德慎罚的司法原则,条律完备、传承有序的法典制度,法平如水、惟明能信的法德思想是其基本内涵,具有根源性、系统性、独特性、创新性、先进性等文化特征。推动河洛法治文化研究,对加快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