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增值税进项抵扣和简易征收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上海财经大学
出 版 物:《会计师》 (Accountant)
年 卷 期:2023年第12期
页 面:113-115页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给高校等事业单位申报增值税带来不少困惑。高校等事业单位用财政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不宜允许抵减应税销项。实务中,高校更倾向于简易征收,不敢轻易动用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税务部门的窗口指导也建议简易征收。高校应充分利用好简易征收及其他政策优惠,简化增值税相关的账务处理,合法合理纳税,将高校税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