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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准占有概念之反思

Reflection on the Concept of Quasi-Possession of Credit

作     者:冯洁语 Feng Jieyu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23年第35卷第6期

页      面:1519-153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债权让与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3BFX06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债权准占有 债权文书 信赖责任 外观法理 

摘      要:尽管我国学说与司法实践很早就运用债权准占有概念来解决债务人因信赖债权文书而错误清偿的案型,但是其均忽略了债法规则中的债权准占有和物权法规则中的准占有是否相同这一关键问题。这也导致债权准占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清。如果严格按照物权法中占有的规则,占有具备事实管领力和自主占有之意思两个方面的内容,这两个方面也导致了占有的不同效力。债权作为无体物,不存在事实上的管领力,因此债权准占有无法类推占有在事实层面的效力。即使认可债权准占有这一概念,也只能类推占有作为自主占有之意思所导致的效力,例如先占或善意取得。但是,此种效力和错误清偿问题的解决无直接关联。更为妥当的做法是彻底放弃债权准占有概念,继而从债权文书的效力出发,从当事人合意和外观法理两个层面检讨债务人清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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