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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宪法的制定

作     者:闫然 

作者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 

出 版 物:《青少年法治教育》 (Law-Related Education for Juveniles)

年 卷 期:2023年第11期

页      面:2-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五届全国人大 1982年宪法 无记名投票 习仲勋 总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治国安邦 新中国宪法 

摘      要:12月4日,在新中国宪法史上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重要日子。1982年12月4日下午5时45分,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同志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由本次会议通过!32年后的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正式将这一天写人国家乃至每个人的历史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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