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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的法律规制

The Legal Regulation on the Application Risk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作     者:宋保振 秦瑞标 SONG Baozhen;QIN Ruibiao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年 卷 期:2023年第38卷第6期

页      面:108-12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2CFX040 

主  题:生成式人工智能 深度合成 ChatGPT 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 

摘      要:算法、算据和算力的全面突破,带来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仿真度和功能性方面的超越性表现。以大模型为核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相较于传统人工智能具有“涌现性和“同质性的全新特点。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嵌于社会,使其具备成为互联网传播基础设施的潜能,其大规模部署也带来了互联网内容生态虚假信息泛滥及道德伦理失范的治理挑战。当前的治理范式也因主要面向传统人工智能模型,难以同新形势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更新充分适配,因而在多维度存在治理局限。结合已有成果,未来我们可以从丰富风险监管层次、拓宽责任主体范围、完善伦理审查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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