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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立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Main Issu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aw-making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in China's Mainland

作     者:蒋月 JIANG Yue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出 版 物:《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Journal of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1年第1卷第3期

页      面:69-7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家庭暴力 立法干预 单独立法 干预措施 干预程度 

摘      要:我国《婚姻法》等现行立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然而,现行立法干预模式存在仅注重事后干预、对施暴行为缺乏有效制裁、对受害人欠缺切实可行的救济、家庭暴力界定范围过窄、各有关机构分工不明确、家庭暴力取证难与认定难等问题。我国应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尽快制定防治家庭暴力单行法,积极利用公权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防治家庭暴力应贯彻预防为主、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综合治理,明确各相关单位或机构的职责,制定具体干预措施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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