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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的行政法属性及其规范

The Administrative Law Attribute of Algorithm and Its Legislative Regulation

作     者:查云飞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交叉法研究中心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发展》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年 卷 期:2023年第29卷第6期

页      面:168-18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自动化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与规则构建研究”(22BFX167)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算法 算法行政权 行政规定 算法公开 算法审查 

摘      要:算法已被广泛应用于干预或者给付行政场景。算法给行政带来了正向效益,也可能造成法治价值的失序。在规范算法方面,存在着治理工具论和权力控制论两种学说。治理工具论从法的外部视角出发,将算法作为法律的作用媒介,侧重于对算法本身的技术规制。权力控制论从法的内部视角出发,认为法律对算法的研究应穿透至算法背后的算法权力。在行政法体系内讨论算法,应在依法行政原理的支配下,通过明确算法的行政法属性实现对算法行政权的控制。算法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可被纳入行政规定的范围,若涉及外部性权利义务的分配,则算法属于法规命令。作为行政规定的算法应当以全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可以将对算法的合法性审查嵌入到现有的审查机制中,从制定程序和内容两方面确保算法的合法性。只有从算法行政回归依法行政,才能找到合适的权力制约路径,从而实现数字时代行政法教义学体系的持续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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