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冀”个人养老金
作者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
出 版 物:《中国社会保障》 (China Social Security)
年 卷 期:2023年第11期
页 面:64-65页
主 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办法 启动实施 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2022年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并公布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雄安新区在内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明确自当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