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出 版 物:《中国版权》 (China Copyright)
年 卷 期:2023年第5期
页 面:68-77页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5[文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知识产权案件管辖 网络知识产权纠纷 司法管辖权
摘 要:当前司法实践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较多,给法院、当事人带来了较大困扰。法院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抑或《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第十五条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于在信息网络环境下是否应当坚守“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产生动摇;二是《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第十五条之间的适用顺序不明确,存在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的冲突。本文建议,在明确信息网络环境下不应摒弃“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回归立法本意,限缩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从而进一步完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管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