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贸易协定环境条款三十年之变迁
Thirty Years Transi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visions in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3年第41卷第6期
页 面:143-15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TPP环境章节文本分析及法律对策研究”(2016-2021)基础上 主持的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CPTPP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主 题:区域贸易协定 环境条款 多边环境条约 贸易义务 环境义务
摘 要:由于RTAs环境条款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契合模式消除了缔约方“环境义务和传统的“贸易义务之间的差异,增强了环境义务在RTAs层面的法律约束力,RTAs超越MEAs及WTO成为保护环境更有效的国际条约典范。但“冲突条款并未有效澄清MEAs与RTAs环境条款之间的条约关系,“不减损条款及“有效执行条款可能导致主权侵蚀风险,RTAs“环境争端解决条款效力有待实践检验。我国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处理MEAs与RTAs之间的条约关系,通过“一带一路稳步推进FTAs环境条款的“中国版,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环境合作,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RTAs环境条款范式,从而为中国参与国际法治、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