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何以可能——基于我国社会权能变化的分析
How is Inclusive Governance of Environmental NIMBY Risk Possible: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hanges of Social Power in our Country作者机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出 版 物:《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3年第17卷第4期
页 面:12-1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8[工学]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基 金: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8ZDB038)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7BZZ043)。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各种公共设施的兴建,环境邻避风险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能够有效弥补现有模式存在的不足,应当成为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路向选择。从我国社会权能的变化来看,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具备实现条件。公众环境意识逐渐成长、公众环境参与能力逐渐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参与能力逐渐增强分别为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实现提供内在动力、有利条件、有力支撑。社会权能的渐强为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实现提供了社会条件,使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成为可能。但将可能变为现实,还需多措并举,需要包容多元风险治理主体,建构包容性风险治理程序,坚持风险治理成果平等共享,健全风险治理多元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