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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柳江渔业条例〉个别条款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2022年3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作     者:石松江 

作者机构:贵州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 

出 版 物:《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53-5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柳江渔业条例》个别条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民宗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在三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前协助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修改建议,三都自治县人大根据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1月14日省人大民宗委收到三都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修改《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柳江渔业条例》个别条款的报告后,于2月24日召开论证会,邀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论证。3月14日,省人大民宗委召开第二十三次委员会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农委、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加,对《决定》进行审议。综合审议情况,委员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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