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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整治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2022年3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作     者:石松江 

作者机构:贵州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 

出 版 物:《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57-6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审议通过了《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整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民宗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在三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前协助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18条修改建议,三都自治县人大根据修改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1月14日省人大民宗委收到三都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的报告》后,于2月24日召开论证会,邀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对《条例》的合法性进行论证。3月14日,省人大民宗委召开第二十三次委员会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农委、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加,对《条例》进行审议。综合审议情况,委员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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